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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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健永生技公司)與持有其90.07%已發行股份之英屬開曼群島商Jyong Biotech Ltd.(下稱JBL公司),業於中華民國(下同)107年12月19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股份轉換案(下稱「本股份轉換案」)。茲依企業併購法第30條及第33條之規定公告本股份轉換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參與本股份轉換案之公司
1. JBL公司,於股份轉換契約簽訂時資本額為美金50,000元,分為5,0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額美金0.00001元。
2. 健永生技公司,於股份轉換契約簽訂時授權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33,610,000元,分為73,361,000股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股份轉換案以健永生技公司普通股1股轉換JBL公司普通股1股之換股比例,由JBL公司發行新股7,285,620股予健永生技公司其他股東進行股份轉換,以換取其所持有之健永生技公司股份7,285,620股。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JBL公司將持有健永生技公司全部已發行之股份73,361,000股,健永生技公司成為JBL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三、健永生技公司股東因股份轉換獲配不滿JBL公司1股之畸零股部份,JBL公司將支付相當於以該畸零股數乘以JBL公司每股價值所得金額之現金(四捨五入至美金小數點後二位,即分),或由JBL公司授權其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一人收購該部分之畸零股。
四、健永生技公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將成為JBL公司持股百分之百的子公司,原任董事及監察人應即自動解任,改由JBL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指派。
五、本股份轉換案之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108年2月28日(實際日期以最後公告者為準),停止過戶期間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24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若股份轉換基準日有必要調整時,實際之停止過戶期間將為自調整後之股份轉換基準日(不含)4日前起算至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止之期間)。健永生技公司之股東/質權人所持有之健永生技公司股份將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生股權移轉之效力,亦即健永生技公司全部已發行之股份73,361,000股將全數由JBL公司持有。健永生技公司之股東/質權人應於108年2月26日前(若股份轉換基準日有必要調整時,此日期應為調整後之股份轉換基準日之1日前),將持有健永生技公司股票交付予健永生技公司,未於期限前交付者,該股票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喪失其效力。
健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2段51號5樓之6
董事長:郭富鳳